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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教育基金会被陕西省民政厅认定为“首批慈善组织”

发表于:2017-09-25 阅读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和民政部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》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经我校教育基金会申报,上级部门审核,我校教育基金会被认定为“首批慈善组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