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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教育基金会获得201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
发表于:2017-09-25 阅读:

根据《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度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》(陕财税(20179号)精神,经陕西省财政厅、陕西省国家税务局、陕西省地方税务局、陕西省民政厅联合确认审批,我校教育基金会获批为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