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、各地方校友会:
为树立先进典型,激发校友工作活力,推动校友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校友成长成才、学校建设发展、社会文明进步,根据《陕西师范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奖励办法(修订)》,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先进集体:各教学科研单位、各校友组织
先进个人:全体校友、全体教职工
二、评选名额及奖励
先进集体:共4个,其中校内单位2个、地方校友会2个。分别奖励10000元校友活动经费。
先进个人:共4人,其中校内各单位从事校友工作2人、海内外各地方校友会2人。分别奖励荣誉证书和奖品一份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集体评选条件
1.校内校友工作先进集体
(1)组织机构健全,人员分工合理,工作思路清晰,工作成效显著。
(2)主动走访各地校友,了解校友发展情况。
(3)建立校友信息数据库,准确掌握校友发展情况,并及时更新数据库。
(4)邀请校友访问教学科研单位,助力教学科研单位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队伍建设、学生就业、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(5)组织开展具有学院特色和特点的校友联谊活动,多渠道宣传母校,传承学校精神,不断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,助力学校事业发展。
(6)树立为校友服务的理念,关心和助力校友的成长和发展。
2.校友组织校友工作先进集体
(1)校友会人员组成健全,分工明确,管理规范。工作思路清晰,工作成效突出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友工作会议。
(2)建立校友信息数据库,准确掌握校友发展情况,并及时更新数据库。
(3)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友联谊活动,搭建校友联谊平台,增强校友凝聚力,多渠道宣传母校,传承学校精神,不断扩大母校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。
(4)树立为校友服务的理念,关心和助力校友的成长和发展。
(5)积极协助母校开展招生就业、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引进、国际合作等工作,助力学校事业发展。
(二)校友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
1. 遵纪守法,热爱母校,热爱校友工作。
2. 积极联络校友,搭建校友与母校、校友与校友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。
3. 热心服务校友,积极为校友排忧解难,取得显著成效,得到校友的广泛认可。
4. 在校友会的组织建设、校友活动开展等工作中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,作出突出贡献。
5. 积极宣传母校,传承学校精神,支持和助力母校的发展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。评选在自荐和他荐的基础上,经评审小组评审,公示的方式产生。并在校友总会年会上进行颁奖。
2.按时提交材料。请于2025年5月30日(星期五)前,将申请材料(详见附件)报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邮箱。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029-85310585,电子邮箱:alumni@snnu.edu.cn。
校友工作办公室
2025年5月6日